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北市商贸街15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总占地面积39.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7.08万册。目前学院共有教师166人,其中专任教师132人(副高职以上23人,占17%;中级职称27人,占20%。研究生以上学历17人,占13%);校内兼课教师5人;外聘教师8人(多数为副高职以上)。
二、招生计划
1、语种要求:不限
2、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录取办法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针对于辽宁省考生,调档比例按100%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遵循省招考委关于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相同分数考生,按照第一专业未录满数录取,如果录满则依次按照专业顺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科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7、学院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北市商贸街158号。
联系部门: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邮 编:116031
招生热线:(0411)86446929 86447739 86510638 86861109 86861276 86447139 86861606
传 真:(0411)86447739
学院网址:www.dlqcxy.net
电子邮箱:dlqcxy@163.com
七、单独招生
凡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情见我院单独招生章程)者,均可于3月16日—4月17日登陆我院网站 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 ,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3月16日—4月17日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4月18日
3、面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材料)等相关资料于4月24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并参加面试。
面试时,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为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制定有各专业的具体面试标准,详情请考生登陆我院网站 查看。
4、缴纳报名考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3月17日--4月15日之间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报名费汇款账号并汇款。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00元。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在学院官方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办法
高中考生考核方式采取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总计400分。中专、技校考生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形式。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总计200分。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四)成绩公布
我院单独招生总成绩于4月25日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看(http://www.dlqcxy.net)。对成绩若有疑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411-86446956。
(五)录取程序及规则
1、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6、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7、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的备案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8、录取数据由辽宁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9、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间为4月25日,4月26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六)其他规定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2、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3、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
4、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八、注册入学
1、注册入学对象及条件
凡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注册入学。
2、招生专业及计划:
3、录取办法:
注册入学分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4月6日。对象为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的应、往届毕业生。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可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学校面试:时间2016年4月9日。
(3)学院审核:时间2016年4月10日审核,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我院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学院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以省会考成绩及学生在高中期间的德、智、体综合素质考核为依据进行加分,加分细则如下:
注:如考生总成绩排名并列,则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院预录考生。
(4)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我院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被我院录取。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学院将于2016年4月10日公布录取结果,并于4月12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五、入学后相关政策
(一)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与统一录取招生计划性质相同,考生入学后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
(二)凡注册入学录取的学生,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相互调剂,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学习。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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