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2016招生简章
2016年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西安外国语大学
二、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教育
四、办学地点:
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邮编:710128
五、招生计划:
2016年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总数为3960名
学校将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六、录取规则:
1、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招生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2、艺术类招生
外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陕西省报考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
陕西省报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陕西省报考表演专业的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表演专业课校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
3、其他
专业级差分:由于我校各专业差异不大,因此在录取时不采取志愿间级差扣分(或加分)的政策。
男女生比例:学校对考生男女性别一视同仁。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录取程序:我校按照省(市、区)招生计划数的投档比例要求,接收投档。
优惠加分政策:承认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政策,西安外国语大学不主动给予加分优惠。
外语要求: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不限语种。
七、收费标准: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外国语大学
十、招生咨询:
1、《西安外国语大学报考指南》(2016年版)
2、西安外国语大学网站:http://www.xisu.edu.cn
3、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5319401
联系传真:029-85319500
E-Mail:zsb@xisu.edu.cn
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安外国语大学所有。
西安外国语大学
二○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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