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二、学校代码:13276 省代码:0093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在各个省的提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00%进行。
(三)外语语种不限。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六)专业录取规则:
1.文、理科专业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2. 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5分;设计学类专业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0分。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3.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二批前15000名(含)、理科二批前49500名(含)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仅限填满六个有效专业志愿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不重复填报)〕。
4. 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以下专业可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13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数学单科成绩≥13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金融学专业(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5. 新生入学后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任选专业。
6. 设计学类专业:我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的美术统考成绩。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按高考总分750分计)×50%+专业成绩(按满分100分计)×7.5×50%。
7.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9. 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费标准: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地址:金华市二环北路3366号(规划2017-2018学年搬迁至兰溪校区)
(三)联系电话:13957979992 传真:0579-82291190
招生网址:http://xzzs.zjnu.edu.cn
十、其他: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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