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信阳学院招生章程
信阳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招生工作,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概况
信阳学院(前身为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创办于2003年,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位于大别山革命老区、“全国十佳宜居城市”信阳市,西邻“江淮明珠”南湾湖,南望“云中公园”鸡公山。校园环境优美,景色宜人,被誉为“河南最美大学校园”;学院名师荟萃、治学严谨、学风浓郁、设施齐全,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学府。
1.学校全称:信阳学院
2.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503;河南省代码:6508(全日制本专科) 6518(专升本)
3.办学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4.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5.办学层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专科、专升本教育
6.招生对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7.办学理念: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立足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坚持“师生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发展战略。
8.办学特色:学院延揽海内外名师任教,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统一培养规格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建立严格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实施大一新生学习生活导师制度和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引导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日益突出。
近年来,毕业生考研录取率达到20%,每年都有500名左右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其中近200名同学分别被“985”、“211”高校、重点科研机构和国际知名大学录取,并涌现出一批“考研明星宿舍”;大批学生成功创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河南省农村教师特岗招聘录取率,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过关率等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二、 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2016年我院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面向天津、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广东、海南、内蒙古、湖南、新疆、福建等省(市、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准。
2.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录取规定
1.外语语种:我院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2.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3.男女生比例:我院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普通类考生录取规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队,优先确定排在队首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队首考生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则考虑录取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该考生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个考生的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采用“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优先安排所有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相同时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当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以此类推。考生所报专业已满,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 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做退档处理。
5.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我院艺术类录取分为两大类:美术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和音乐类(含音乐学)。
河南省: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依据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 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备注:专业课考试成绩均采用当地省(市、区)艺术统考成绩。
6.录取结果公布:各批次录取结果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四、收费标准
新生收费项目分学费、书费、住宿费三类。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
五、奖助措施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
1.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立院长基金100万元):录取考生按时报到入学后,学院统一进行奖励,对高考成绩高于上一批次录取控制线的优秀新生给予每生10000元奖励;对各分院文理科高考成绩第一名优秀新生给予每生5000元奖励;
2.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3.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元;单项奖学金,每生每年100元。
对在文体活动、学习竞赛、科技发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院将给予院长基金专项奖励。学院另设有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等。
六、毕业生待遇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信阳学院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信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376)3270000、3271111
招生信息网:http://www.hrxy.edu.cn/zs/
通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编: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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