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2016招生简章
2016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国标代码:16408 浙江省代码:0232
1.学校全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学校部委码: 16408
2.校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学院路99号 邮政编码:316111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4.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5.办学情况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内第一所以旅游与健康命名、培养旅游与健康复合型人才的高职院校。学校位于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朱家尖,现设旅游分院、健康分院、商务系、航空系、公共教学部“两院两系一部”。学校围绕国家旅游、健康、商务产业大发展需要,设护理专业(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医疗美容方向)和健康管理、护理、助产、酒店管理、导游(国际导游方向)、休闲服务与管理(海滨休闲旅游方向)、会计等专业,。学校以海洋旅游、健康服务为育人核心领域,依托国家级新区发展战略,主动服务区域经济、接轨国际同类优秀院校,以“特色化、精品化、国际化”为办学理念,以“师生快乐工作、舒心学习、幸福生活的温馨家园,健康与旅游两个产业的研发园区,在校学生的创业园地,特种旅游的体验乐园”为发展定位,以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校地互动品牌基地、健康生活服务基地为发展目标,着力建成“以产促教、以教促业、产教研一体”的现代创业型高职院校。
二、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
2.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3.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4.录取时若出现考生总分成绩相同时,则按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
5.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6.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7.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8.同等条件下,县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外语成绩优异或具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9.报考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10.学校对进档填报过中韩合作项目专业的考生,其第一至第六专业均视为有效(不含专业服从),中韩合作项目专业就读期间不能转专业。
11.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12.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三、学制及学历
各专业学制3年,考生录取后通过规定年限学习,成绩合格,发给经教育部注册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为高职(专科)。
四、收费及其他
1.学费收取: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不包括职业技能证书考试相关费用。
2.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还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办(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学院路99号 )邮编:316111
联系电话:(0580)6660000 3660934 传真:(0580)6660000
招生网址:http://zs.zsthc.com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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