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院校全称: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3年
二、学校简介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连云港职业大学,1983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1999年3月,连云港职业大学与连云港市职教中心合并,更名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先后被授予“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四星级档案学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连云港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三、收费标准
四、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3.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录取,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已经录满,则将其它剩余专业计划调整到该专业录取。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加分后的成绩按正常录取程序录取,并衡量其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于经过省招生部门同意降分录取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所填志愿录取。
4.各专业无专业加试要求。
六、联系方法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晨光路2号
邮政编码:222000
招生热线:0518-859855550518-85985678
联系人:程老师宗老师
招生网址:http://zb.lygt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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