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2016招生简章
2016年山西大同大学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高考、专升本和对口升学考试的招生工作。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渠道,也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2、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山西大同大学
2、学校代码:10120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本科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山西大同大学校长冯锋
8、学校地址:
御东校区: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邮编:037009
新平旺校区:山西省大同市矿区平泉路52号,邮编:037003
大同师范分校:大同市城区平旺电厂路,邮编:037039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根据我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教学资源、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由其向社会公布。学校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2、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按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2016年学校预留计划30个,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最低录取线上相同分数段考生的生源不平衡。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山西大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录取规则
1、山西大同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对普通高考、专升本、对口升学考生全部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2、提档比例: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
3、外语语种:俄语专业为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均为英语。
4、男女生比例: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5、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类专业在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分行当排队由高到低录取。
6、专业安排办法:以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分配(即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依次安排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在分配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成绩为序由高到低录取;美术、音乐、体育等专业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安排专业。
7、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愿意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可安排到有缺额的专业;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五、证书颁发
学生毕业颁发山西大同大学毕业证书,其中专升本、分校毕业生在毕业证上分别体现专科起点本科和山西大同大学分校名称。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审批的学费标准分年度收取,如有变动,则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奖学金。
3、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咨询方式
1、山西大同大学
部门:招生就业处
电话:0352-7158816
网址:http://zsjyc.sxdtdx.edu.cn
2、山西大同大学大同师范分校
电话:0352-2186878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调整相应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九、本章程由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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