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高校名称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跨省)
二、高校代码12688(国标代码)
三、高校地址石湖校区——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科华路28号邮编:215009
书院校区——苏州市书院巷20号邮编:215002
四、办学性质普通公办高校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招生省份(直辖市)安徽、福建、浙江、河南、陕西、山西、贵州、江西、广东、广西、甘肃、云南、四川、重庆、湖南、西藏
七、学院简介
百年学府·薪火相传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江苏省省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其前身是1911年美国基督教会创办的私立博习医院护士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八、录取规则
(1)考生考试科类:各省(直辖市)及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类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2)外语建议报考语种:英语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体检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5〕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5)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遵循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对有关省(直辖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7)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考生身份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8)详细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9)该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10)该章程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江苏省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
学费: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学费
十、毕业证书
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湖校区——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科华路28号邮编:215009
书院校区——苏州市书院巷20号邮编:215002
联系部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12-626930016269010662693002
招生网址:http://zs.szh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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