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日期:2016-06-11 来源: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点击

2016年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录取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02年7月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重新审批确认,为全国首批确认的124所(其中新疆2所)独立学院之一,是实施本科层次普通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2012年4月,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审核,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1.办学宗旨

  不断加强条件建设,注重内涵发展,求实创新,凝练特色,努力完善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独立学院管理和发展的有效方式,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教学质量看作教育事业的生命线。关心、尊重学生,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健康成才。

  2.教学环境

  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110号,教学环境优雅,设施设备齐全,学院新校区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建设项目已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新校区总体规划面积1560.75亩,一期建设面积447.69亩,二期建设面积269.34亩,预留建设面积843.45亩。建成后实现农大东路校区整体搬迁,将满足15000人办学规模需要。现拥有教学仪器设备3172台件,共享农大43144台件,图书26.8万册,共享农大95万册;现有自建实验室31个,与其他高校共享42个;拥有多功能教室、语音室、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机房等各类教室座位数6029个。多年来,学院加强实践,开放办学,先后在中兴通讯、联强国际等知名企业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67个。

  3.管理体系

  学院设有生物学学部、信息与工学学部、经济与商业学部、管理与法律学部、语言文学与教育学学部等5个专业学部,下设生物科学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语言文学系等5个系,并设党政办公室、教务管理部、学生工作部等11个行政机构。设有食药类、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土建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机械类等7个专业大类,共计30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农、经、管、文、医等7个学科门类。

  学院实施专兼结合教师队伍建设,聘任校内外教师629人,拥有专任教师103人,兼职教师526人;具有教授职称72人,副教授职称181人,具有博士学位61人,硕士学位375人。不断规范聘用制、合约管理,推行劳务派遣制度和委托管理制度;实行“优教奖励制度”和“不合格教师辞退制度”,开展“课堂优秀教师”评选;引入在线培训课程,搭建教师学习平台,开展青年教师研修,共享西部地区名师资源;不断加强党建和学生工作。多年来,学院形成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

  4.教学特色

  学院成立以来,以“独立地组织实施教学”为原则,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理念和鲜明的教学特色。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和选修制,促进文理交融;实施“按大类设置通识平台,按专业拓展特色教育”的“两段式培养”模式,尊重学生选择,鼓励个性发展;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制度,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自主研发“课外计算机网络学习平台”,组织课外“网络学习和阅读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引入“慕课”;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微博、贴吧等“新媒体平台”15个;应用互联网技术,不断创新“数字化学习资源和工具”,优化智能设备和网络学习环境;深入探索“产教融合”,实现“项目进课堂”、“课程体系与企业标准对接”;不断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和有效创新”;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学生评教”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改进教与学的评价体系和标准,有效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5.科研创新

  近五年,学院教师承担科研项目47项,其中省部级以上19项、厅局级11项;组织开展院级教研项目55项;第一作者发表核心论文64篇,被SCI、EI收录8篇。2013年设立了青年科研启动基金,立项12项。同时,组织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116项,发表论文51篇。多年来,学院自主研发并推广运用了课外网络学习平台、FTP资源搜索引擎、专业选择系统、学生操行记录查询系统、电子阅览室预约系统、财务收费管理系统等9项应用系统;运用“预约系统”建立了无人监管的“开放实验室”;机电工程系电子产品制作兴趣小组自主研发制作了单片机应用开发板、能进行航拍的四轴飞行器、倒车雷达、水下通信设备、电子万年历、模拟月球车等几十种电子产品,教研项目“单片机与接口技术”和“传感器与检测技术”课程标准的制定以及“生物技术综合大实验”、“建筑工程VR仿真”、“设备设计与暖通负荷”的创新与实践,对于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应用技术能力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6.培养质量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学生5708人。多年来,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市场需求,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效显著。近五年,学生毕业率99.2%,学位授予率94.9%,国家及行业类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率98.9%;连续五年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斯维尔杯BIM软件建模大赛,获得全国冠军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4项,2次荣获团体组织一等奖;连续八年参加大学生“用友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获得全国二等奖1项,省区二等奖5项,三等奖2项,优秀院校组织奖1项;报考硕士研究生录取率40.5%,其中2013年有48人考取硕士研究生,8人考取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985、211工程大学。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公布数据,自2011年以来就业率连续五年稳居自治区本科院校之首,培养质量获得了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认可与好评,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为自治区高等教育事业做出了积极和重要的贡献。

  二、办学定位

  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院办学实际、运行机制、学科专业特色和自身发展潜力,确立了:

  发展定位——进一步拓展办学空间,不断完善办学条件,继续加强办学机制创新和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构建独立学院创新教育体系,努力将学院建成一所拥有现代化办学设施,具有鲜明办学特色,较高办学水平,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城市建设,全国知名、西北一流的综合性应用技术型独立学院。

  学科专业定位——根据应用型本科层次定位,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对人才市场的需求,结合民族地区特殊人才需要,依托新疆农业大学学科基础和师资优势,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以工学和管理学为主要学科发展方向,农学、理学、经济学、文学、医学等协调发展,文理交融,相互渗透;以机电类专业和土建类专业为优势,以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和经济学类专业为重点,以生物科学类专业和语言文学类专业为特色,实现与举办高校(农大)资源共享、专业设置逐步错位发展,与同类院校优势互补。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知识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着眼于突出学生健康心理、健全人格及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强化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服务面向定位——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跟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推进步伐,培养相关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产业园区和龙头企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

  三、2016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适应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复合型人才,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实施“按大类设置通识平台,按专业拓展特色教育”的“两段式培养模式”,学院将现有30个本科专业按学科基础和专业平台特点划分成7个大类,其中25个本科专业分属7个大类(另英语、园林、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俄语专业单列)。各专业大类第一学习阶段即第一至第二学期,实施以“宽口径、厚基础、大平台”为特征的通识教育;第一学习阶段结束,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按照学生第一阶段学习成绩,在专业类范围内由学生再进行一次自主选择专业,每个专业编班人数既定,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择,选满为止;第二学习阶段即第三至第八学期进行以“重实践、强素质、分专业”为特征的专业教育。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批,按照国家教育部2012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专业所属的一级门类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6学费 。注: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院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并为学生配备全套卧具,定期换洗,保证学生生活、学习环境的安全和卫生,公寓化收费标准严格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每人每学年800元。

  四、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录取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2、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

  3、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4、严格按照招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批本科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若在第三批控制的分数上不能完成计划,可适当降分,择优录取。

  5、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类人数不平衡,学院可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对各专业类之间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6、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有权从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但原则上优先考虑该考生所填报专业。

  7、在录取过程中,当分数相同时,录取专业志愿优先者;当分数和专业志愿均相同时,按照:理科类考生数学、理综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文科类考生语文、文综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英语专业除外)

  8、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只录取英语专业志愿的考生。英语专业录取过程中,当分数相同时,录取专业志愿优先者;当分数和专业志愿均相同时,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者。

  9、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10、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11、录取时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12、凡符合招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13、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教育部高考体检标准要求执行。

  14、新生入校后,我院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

  我院不断完善招生录取监督机制,及时调整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专任教师、在校生代表等,充分发挥他们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六、入学资格

  1、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请假,但不得超过两周。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附则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院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本章程由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110号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3861

  传真:0991-8763861

  联系人:樊磊

  邮编:830091

  学院网站:http://www.xjst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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