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际码):12725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邮政编码】154007
【学院概况】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黑龙江省首批省骨干高职院校。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根据考生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并且其他条件相当又不能同时录取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综合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3)各专业录取人数男女不限、语种不限。
(4)身体健康,具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收费标准】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学费
【奖助学政策】优秀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人;十余家企业在学校设立了企业冠名奖助学金;学院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待遇】 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入学时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时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附则】
(1)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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