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6招生简章
2016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
二、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
大学本科,学制4年
四、学习形式
全日制
五、学校地址
(一)木樨地校区: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二)团河校区: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六、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区)倾斜。
(二)招生计划向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相对较高的省(区)倾斜,足额落实“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三)招生计划根据各省(行业)公安机关的需求预测进行编制。
(四)招生计划向尚未开办公安本科教育的省(区)倾斜。
(五)继续适度调减属地和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高地区的招生计划。
七、招生对象
招收全国内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学生(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生名额占招生总数的10%-15%。
八、招生条件要求
(一)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要求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3.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
4.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体能条件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具体见以下表格: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别 | 男 子 | 女 子 | ||||||
测试项目 | 50米 | 1000米 | 俯卧撑 | 立定跳远 | 50米 | 800米 | 仰卧起坐 | 立定跳远 |
合格标准 | 7"1以内 | 4'05"以内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 | 2.2米以上 | 8"6以内 | 4'以内 | 10秒内完成5次 | 1.5米以上 |
(四)外语语种要求
我校涉外警务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五)国防生的体检标准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我校属于提前批录取院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线。
(三)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线以上,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符合条件,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之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四)认可国家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五)同一专业录取时,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六)江苏进档考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含AB)以上。
(七)国内安全保卫专业和公安情报学专业反恐怖方向实行定向招录培养。不在高考录取阶段考录选拔,而将从当年考入我校的大一年级新生中考录选拔,具体办法将在新生入校后公布。
(八)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要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费、住宿费标准
十二、毕业与就业
学生修完我校规定的课程,达到我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将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要求,我校毕业生参加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统一招警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有资格选择录用职位,并择优录用到公安机关工作,原则上回生源地公安机关入警。
十三、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 (010)83903097
学校网址:www.ppsuc.edu.cn
十四、纪检监督电话、邮箱
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电话:(010)83903056
十五、我校本科生在校学习地点
(一)公安管理学、公安情报学(含反恐怖专业方向)、犯罪学、涉外警务、治安学(警察法学专业方向)等6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在木樨地校区学习,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二)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等9个专业在团河校区学习,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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