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轻工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第六章 资助与奖励
第二十三 学校建立了一套以“奖、贷、助、补、减、免”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七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第二十七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健全毕业生就业安置机构,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并由省毕业就业主管部门发放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审批后的标准进行收取。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学院通讯联系方式
电话:0371-63365859
传真:0371-63365859
网址:http://www.pili-zz.net
招生咨询电话:0371-65319705(嵩山路校区)、63365880(园田路校区)、68588948(鑫苑路校区)
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南段、郑州市园田路2号、郑州市鑫苑路6号
邮编: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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