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专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06-13 13:54:05

  十、收费标准

  1、学费

  以上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软件技术8000元/学年,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为7200元/学年,小学教育(全科教育)免费师范生免学费,其余各专业统一为每年6000元/学年。

  2、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旗山校区为六人间,住宿费为970元/学年。仓山校区为四人间,住宿费为11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省物委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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