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福建商学院 2017-06-16 20:26:07
第二十四条退费办法: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办理退费。
第二十五条我校为在校生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福建商学院网址:www.fjc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307515(校招生办)
招生投诉电话:0591-87861330(校监察处)
传 真:0591-87862437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
邮 编:350012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福建商学院负责解释。
福建商学院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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