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厦门华厦学院 2017-06-20 15:02:21
六、2017年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具体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本科一学年16000-18000元;高职(专科)一学年8500-10000元
2.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14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闽价【2006】费154号):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 他们喜欢的文章
-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