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2017-06-22 09:37:34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特色培养政策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

  1.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面向中西部重点地区新生专门设立特殊助学计划;具体规定见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招生信息网

  2.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暨阳英才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以及各种素质奖励等,具体规定见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招生信息网。

  3.学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资助形式;同时统筹校内外资源,健全学生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力量资助体系,对困难地区困难学生实施倾斜政策。

  第二十二条 特色培养政策

  1.学院实行自主选择专业政策,学生第一学期可以在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不足10人不开班);允许学生前四个学期在全院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单考单招、专升本间不允许互转)。

  2.学院面向新生开设创业实验班、复合型人才培养班、校企合作特色班等实验班。实验班贯彻“强化实践、因材施教、尊重个性”的办学方针,实行全新的培养模式,制定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小班化教学,为学生专业深造、高质量就业和自主创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3.学院建有陶朱商学院,是全省唯一的民办非营利性法人创业学院,为学生免费提供创新创业基金、创业导师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服务,致力于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创业型人才培养。

  4.学院设立了20多个出国(境)交流项目,选拔优秀学生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等等名校交流学习,并提供部分经费资助;面向新生(除艺术类和单考单招)开设会计学ACCA班、旅游管理等国际合作班,聘请外方学校教师讲课,并提供国际化教育奖学金。

  5.学院充分发挥一流的游泳馆设施作用,面向所有学生开设游泳课,培养学生体育技能,提升身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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