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广东药科大学 2017-07-01 08:48:02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 学费标准
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健康服务与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险学、经济学、社会工作等专业及其方向每生每年5050元;
制药工程、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制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英语、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及其方向每生每年5710元;
药学、临床药学、海洋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中药学、中药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护理学、药事管理、药物化学、中医学、康复治疗学专业及其方向每生每年638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药软件服务外包)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
药学(国际班)、市场营销(国际班)专业每生每年20000元。(取消工商管理类专业,恢复细分专业,增加生物工程专业)
(二)住宿费标准
广州大学城校区:每生每年1700元;
中山校区:每生每年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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