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牧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省外)
2017年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省外)
一、学校全称: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部委码:12806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凤凰路主校区);
江苏省泰州市迎宾路58号(迎宾路校区)
三、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
四、邮政编码:225300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办学层次:专科
七、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现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对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无要求。
3.男女比例:我院对各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省份的考生则同等对待,不作限制;
(2)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总分排序;
(3)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照顾政策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专业分数级差要: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6)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我院对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①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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