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2017-07-06 10:38:36

  三、奖助学勤贷措施

  学院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院长专项助学奖励基金,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助、贷、勤为形式的学生奖励体系。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如下: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6000元。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20%,每人每年2500—3500元。

  铭鼎奖学金:学院举办方铭鼎集团针对操作技能强的学生设立“铭鼎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新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劳动获得适当报酬。

  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家庭情况困难者,可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的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云南籍学生可以通过当地市、县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其它省份考生按照所在地有关政策执行。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