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幼师2017招生简章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07-18 10:49:02

2017年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简介: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学校创建于1916年,历经师范讲习所、“国民教育师资训练班”、简易师范、织金师范、耕读师范、织金县师范学校、贵州省织金师范学校、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9次变更。2015年3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在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百年来的办学历史,学校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厚重的学校文化。

  第三条 学校名称: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538)。

  第四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邮政编码:551700

  第五条 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六条 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我校今年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详见《贵州省2017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下)》。

  第八条 我校在贵州省招生。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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