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贸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2017-07-21 10:13:45
五、录取原则
学院按照贵州省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时,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和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再看数学。
各招生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贵州省招委、省卫生厅、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1〕3号)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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