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2018-08-17 10:04:37
2018年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相关法律和贵州省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专科教育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Guizhou Vocational College of Industry and Trade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民办
学院地址:综合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执行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纪检处、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2018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五条贵州工贸职业学院监察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纪检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对学院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招生工作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六条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类别及计划
第七条2018年学院招生类别为:分类招生、普通文理科、中职单报高职、少数民族预科。
第八条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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