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皖西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皖西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校本部)、六安市皋城东路1号(校东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3、考生进档后,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英语专业仅限于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报考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必须参加口试,且口试成绩在良好以上。
5、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7、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皖西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邮编:237012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
咨询电话:0564—3305015(招办、传真) 3305004 3306238
学校网址:http://www.wxc.edu.cn
九、本章程由皖西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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