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大2018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江苏师范大学 2018-05-29 13:38:38
七、收费标准
江苏师范大学2018级本科生收费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各专业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师范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八、新生入学和培养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或入学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新生录取后,根据我校卓越人才培养选拔办法,经本人申请,通过考核,可进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特区——敬文书院学习。敬文书院设立校长实验班和卓越教师班,在师资配备、资源保障、评奖评优等方面享有特殊政策,旨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3.学校设国家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激励优秀学子。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专项助学经费,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举措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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