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湖南文理学院 2018-05-31 16:23:44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三十一条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
1、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4、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
第三十二条 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www.huaszj.cn; 招生咨询电话:0736-7186057(兼传真)、0736-7186059。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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