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大2018招生简章
2018年陕西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陕西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0708。
第三条 陕西科技大学简介:
陕西科技大学是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是“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第四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邮编:710021
第五条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陕西科技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陕西科技大学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组和监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监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18年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本科招生,具体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校后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按专业分流办法进入所包含的具体专业进行学习。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能源动力类[含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类[含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轻工类[含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乳品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含物流工程、工业工程];设计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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