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大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新疆农业大学 2018-06-06 16:32:56
第二十七条 奖(助)学金情况:
新疆农业大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粮奖学金、正大奖学金、先正达奖学金、溢达奖学金、建设银行大学生成才奖助学金、“中化作物、江山股份励志爱农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奖学基金;还设有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春蕾计划”助学金、“百草堂·三农情”助学金等助学基金,学校还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以满足贫困学生的需求。
第二十八条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新疆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新疆农业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
邮编:830052
网址:http://www.xj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91-8763007、0991-8763837
传真:0991-8750045
第三十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电子邮箱:xjnydxjjw@163.com
电话:0991-8762328、8762099
传真:0991-8762099
信件: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纪检监察室收
邮编:830052
第五章附 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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