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2018招生简章

西安培华学院 2018-06-06 18:28:44

南京工业大学2018招生简章

2018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培华学院,国标代码:11400。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培华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学校在发展过程中“七迁其址,九易其名”。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在恢复原培华女子职业学校的基础上,恢复成立了新中国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2007年成为西部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延安大学签订了共建对口帮扶协议,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是“西北大学—西安培华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设站单位。学校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中国十强民办高校、中国社会影响力民办高校、中国最具社会责任单位、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 办学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培华南路(长安校区) 邮编:710125

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西口(郭杜校区) 邮编:710118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西安培华学院2018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教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纪委、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咨询电话:029-85680000 传 真:029-856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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