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大学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牡丹江大学 2018-06-07 17:09:02

七、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校名称是:牡丹江大学。

八、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对贫困生学校可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贫困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一是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录取结果;二是通过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上的考生地址,用特快专递把录取通知书邮寄考生本人或考生指定的其他代收人。

十、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十一、招生纪检监察电话:0453—6593007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牡丹江大学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

邮编:157011

电话:0453—659520465964056591832

传真:0453—6596600

网址:www.mdjdx.cn

十三、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改。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四、本章程由牡丹江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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