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保险职业学院 2018-06-09 16:37:53
奖助办法: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学院综合奖学金获奖比例达40%;同时为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金。国家级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学年; 二等3000元/生/学年; 三等2000元/生/学年; 学院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待遇:
修业期满,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其他说明:
1.订单班入班前需面试或笔试,订单班学生毕业前达到公司入职要求,按公司与学院签订的用人方式入职。
2.新生持学院发放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如不能按时到学院报到,须向学院说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3、参军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和当地武装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院按照规定予以保留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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