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力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906。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条 学院概况: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的电力类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隶属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学院1958年建校,开设火电厂集控运行、电厂热能动力装置、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等特色专业。学院拥有125MW、200MW、300MW、600MW火力发电机组仿真系统,12MW、300MW循环流化床火电机组仿真系统及电压等级为66KV、110KV、220KV、500KV变电站仿真系统。2000年5月学院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黑龙江省第一火力发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可以对电气、汽轮机、锅炉、集控等72个工种进行初、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学院还被确定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电力人才培训中心”。学院拥有稳定的就业网络和健全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就业形势良好。2016年6月21日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状况的通报》中,我院以90.78%的就业率获得黑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第一名。2017年6月29日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状况的通报》中,我院以90.11%的就业率获得黑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第二名。随着我国电力建设规模的扩大,电力事业发展仍需要大批专业生产建设人员,我院毕业生的就业前景会更加广阔。
第九条 学校地址及邮编: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59号;邮编:15003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招生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在各省(市、自治区)官方媒体发布和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