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江苏)[入学须知]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8-06-12 13:42:11

六、其他说明

1、本规则未尽之处,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4、毕业证书颁发:考取我院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中俄合作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实行“3+0”培养方式,学生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可分别获得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专文凭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的学业证明。

5、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有关招生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6、本章程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4001081155 025-68204931

2、邮政编码:210031

3、电子邮件:810001155@qq.com

4、网址:www.njr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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