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林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18-06-12 15:30:31
第四章奖贷助学
第九条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学年; 国家助学金每年2000-4000元/生/学年; 校内奖学金最高为30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每人每年8000元,同时学院还通过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途径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监督机制
第十条为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我院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建立了一整套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实行阳光招生。学院纪检部门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0511-87290708)。每个招生批次录取结束后,招办将在我院招生网和微信平台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其它
第十一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又未请假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招生咨询方式
第十二条咨询电话:400-105-6166;(0511)87290888
传真电话:(0511)87357756
招生网址:http://zsw.jsafc.edu.cn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专科招生。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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