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大成栋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2018-06-13 11:17:47
第六章学费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我院按照黑龙江省物价部门相关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考生可以在学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标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持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黑龙江工商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由黑龙江工商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自公布后实施。如果有与国家或各省有关部门的规定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黑龙江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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