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广厦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哈尔滨广厦学院 2018-06-13 11:34:31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
第十八条 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度哈尔滨广厦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哈尔滨广厦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150025
联系电话:0451-57350166 57350177 57350188 57350199 85947306 85947307 85947308 85947309
学校网址:www.gs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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