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2018-06-14 12:39:40

五、录取办法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申请注册我院。

2.学院根据考生的中职阶段学业成绩、动手能力、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5月10日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寄送我院招就处审核。

(1)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社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具有体育或艺术国家考级证书的考生;

(4)在中职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5)在中职阶段有发明创造的考生;

(6)在中职阶段获校级以上表彰的考生。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六、学历证书

学院在籍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毕业时可取得我院颁发的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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