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18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2018-06-15 10:08:13
2018年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我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二、学院代码:13663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34号
六、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七、学院基本情况: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开大学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国有天津市港容城市环境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的,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委员由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组成,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
第五条 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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