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2018-06-16 14:27:35

南京工业大学2018招生简章

2018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招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的高职(专科)及黑龙江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国家民委与黑龙江省政府共建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第二章 基本情况

第五条 学院占地面积30.38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0.1万平方米,建有各类公共实验室、专业实验室49个,计算机室11个,语音室5个,精品录播室1个,网络多媒体教室146个,琴房32间。现有教职工303名,其中正高职18人,副高职91人,全日制在校学生3966名。

第六条学院设有食品加工技术(乳品工艺方向)、食品检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方向)、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动物医学、生物制药技术、宠物临床诊疗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学前教育、应用韩语、艺术设计、音乐教育、民族表演艺术等专科专业(2018年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备案结果为准)。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 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各类收费标准由学院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18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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