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大康达学院2018招生简章(省外)[入学须知]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18-06-19 17:17:49

第十九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kdzs.njmu.edu.cn/

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3、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邮编:222000

4、E-mail:kdzjb@njmu.edu.cn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邮 编:222000

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传 真:0518-80689550

网 址:http://kdc.n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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