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2018-06-20 12:20:56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我院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原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条件下,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 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依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十六条 运动训练专业、运动训练(足球、轮滑)专业、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能训练)专业的考生身体状況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

1.面部畸形;

2.四肢不健全或有生理缺陷;

3.口吃、声带病变或口腔有生理缺陷。

第十七条 学院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不招小语种考生。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8年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入学时,初步审查通过即可获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条 学校依据《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学院享受天津市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并设有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困难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能训练)订单培养班是由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和北华博鳌体育校企合作办学。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重点是河南省和山东省。凡被录取的考生将接受国内外先进的体育职业技术技能实训培养,获得多种体育职业技能证书,毕业后统一安排到北京等一线城市高薪就业,最终达到培养一专多能的体育复合型人才要求(博鳌体育统一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待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静海区天津健康产业园天津体育中心)

联系电话:022—68569013 15922156134

监督电话:022—68569005

邮政编码:301636

查询网址:http:∥zsxx.tjvcs.cn/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