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利物浦大学2018招生简章
2018年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交利物浦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结合西交利物浦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XJTLU)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The University of Liverpool, UK)在苏州合作创立的一所新型国际大学,大学采用国际先进教育管理模式,以世界知名大学标准全球选聘名师,实行专业课程全英文教学,拥有先进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针对日益全球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未来世界,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创新性地构建有造诣的专业精英和复合型行业精英两种育人体系,旨在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行业管理人才以及创业家。
高校名称:西交利物浦大学(Xi’an Jiaotong-Liverpool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6302
高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颁发证书:全日制本科学历文凭1)西交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2)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3)英国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由英国利物浦大学直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4)我校不组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学位不与该考试挂钩。
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三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18年面向全国统一招收本科学生,其中在江苏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列入本科第一批次(在本科不分批次的省、市、自治区列入本科批次);在广东省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列入提前“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另外在江苏省还增设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模式。考生需直接向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查询具体的招生程序、报名时间和办法,并遵循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报考西交利物浦大学。
第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与就业发展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采用两种招生选拔方式,即高考选拔招生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仅适用于江苏省和广东省,该模式的招生规则参见《西交利物浦大学2018年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和《西交利物浦大学2018年在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第七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全国按专业大类招生。中文专业大类名称仅做填报志愿时使用,准确名称以英文为准。2018年招生专业分为MathematicalSciences(数学类)、Sciences(生物科学类)、Industrial Technology (电子信息类)、Business(工商管理类)、Built Environment(建筑类)和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外国语言文学类)六个大类。
根据《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西交利物浦大学在上海市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设置两个“院校专业组”供考生填报。
西交利物浦大学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相关说明将分别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要选择大类,而非大类内的专业。学生入校后在大一期间选专业或转专业,专业选择和转换规则如下:
1、满足所选专业的先修课程要求(微积分、多元微积分、线性代数、物理)。
2、所有新生如要选择建筑学、会计学、经济学、经济与金融以及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必须在大一上学期通过相应的学习能力评估,第二学期不可申请转入。
3、第二学期转入国际商务的学生必须选修10学分的第二外语课程。
4、仅录取到数学类的学生可在第一学期自由选择金融数学专业。第二学期申请转入金融数学专业的学生,除选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先修课程外,还必须达到第一学年加权平均分70分及以上。
5、对于其他专业,只要满足其先修课程要求,学生可以在大一期间在大类内外自由选择或转换专业。
-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