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北京舞蹈学院 2018-06-21 11:32:13
八、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九、新生入校后,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若遇国家法律、法规、章程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我院将以有关政策为准,及时修订此章程办法。本章程由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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