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石家庄学院 2018-06-23 09:38:13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校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设有绿色通道、建档立卡、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学生,通过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统一审核的评定程序,均可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办学地址与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北校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大道6号
南校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
招生电话:(0311)66617111、66617112、66617113、
66617114、66617115、66617116
石家庄学院学生工作部-http://xsc.sjzc.edu.cn
邮政编码:050035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石家庄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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