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大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首都医科大学 2018-06-24 00:18:03

第十七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经济困难生生活补贴、一次性困难补助、困难生绿色通道、困难生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北京市及社会力量冠名设立的其他助学项目。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对于报考我校“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18年高水平交叉人才培养“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我校2018年临床医学专科定向班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18年临床医学专科定向班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我校2018年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18年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首都医科大学网址http://www.cc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84

语音咨询电话:(010)83911083

申诉电话:(010)83911042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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