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2018招生简章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18-06-24 00:30:53
2018年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原石家庄铁道学院),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10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校本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南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装院路甲一号,邮编051132。工程教育实验班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地址: 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邮编:050041。
第五条 统招普通本科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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