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福州大学 2018-06-29 10:54:12

第二十一条上述费用按福建省物价局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优秀新生奖励

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择优给予新生入学奖励,奖励名额为35名。其中一等奖5名,每人奖人民币贰万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人民币壹万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人民币伍仟元。

第二十三条学生资助体系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1994年学校确定了“决不让一个愿意学习、有培养前途且愿意付出劳动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经过二十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如今我校已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孤儿全程资助计划、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及师生爱心捐赠、贫困生免费保险、新生绿色通道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学校每年资助总额近五千万元。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网址:http://zsb.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兼传真),22867800

申诉电话:0591-22865580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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