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专2018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8-06-30 12:08:02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规定【鲁价费发(2013)136号文件】执行,医学类各专业5400元/生/年;
其他费用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公示、亮证收费。所有学费按学年收取。
第三十四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分级收费。
第三十五条 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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