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井冈山大学 2018-06-30 15:45:49
第五章 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第二十五条 井冈山大学对学生的各项收费严格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井冈山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资助政策,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学校对学业等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井冈山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井冈山大学将根据变化制定符合政策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井冈山大学招生职能部门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jgsu.edu.cn
咨询电话:0796-8100735(传真)、8110323(传真)、8116983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招生就业指导处,邮政编码:343009
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796-810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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