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浙江海洋大学 2018-07-01 11:34:27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项,同时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获奖面为40%左右。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公章)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海洋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580-2550022、0580-8180821(传真)
2.招生网址:http://zs.zjou.edu.cn
4.学校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80-2550014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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