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族师范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2018-07-01 17:53:22
第六章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学生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招生咨询
第二十五条:学校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学院路西2号
邮政编码:067000
咨询电话:0314—2370333、2370919、237003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hbu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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